(一)依据政策: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标准及扩大保障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社发〔2021〕26号文件

  (二)补贴对象:1、对参保缴费满1年、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、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,应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,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
  2、2021年1月1日后,符合下列规定的参保失业人员,经本人申请,可申领6 个月失业补助金。

  (三)领取标准:失业金标准:每月发放1755元(按个人实际缴费年限核算)。失业补助金标准:每月发放1404元(6个月)